近日,湖北省建设厅发文关于建筑企业资质新办、升级、延期等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办法,是给建筑企业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是希望各大企业自觉高效的把自己的企业资质配备齐全的人员,各方面手续材料递交清楚。甘建二今天就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详细的工作情况给大家一个说明:
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城建局关于落实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武城建〔2020〕6号)的工作要求,决定从6月1日起,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
(一)市城建局负责审批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和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
(二)受省住建厅委托负责审查的建筑业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审批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平台后,以告知承诺方式,按照提示要求填报相关资质的申请信息,同时提交《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及《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二)材料受理:
市城建局驻“市民之家”审批窗口对企业和各区转报的申请资料核对注册人员的信息后,并在审批平台上确认受理(或不予受理)。
(三)意见公示:
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比对相关数据平台的信息后,在市城建局网站上对外直接公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核准公告:
审批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在市城建局网站上发布核准公告,并打印核发企业资质证书。对委托审查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意见公示期满后,报请省住建厅核准公告并发证。
(五)内容核查:
在审批核准决定后的3个月内,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和企业注册地的区建设部门对承诺的事项分别进行核查。核查后,将核查内容及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核查意见不合格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复核。
三、事后监管
(一)对核查结果不合格的:
由企业注册地的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其在1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报请市城建局依法撤销资质(注意如果不严格按照相应要求来后果很严重)。
(二)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市城建局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承担产生的风险和相应法律责任。
(三)在核查期间申请办理其他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的: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企业通过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市场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充分发挥“湖北省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联动监管等手段,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三)企业申请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的,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参照本通知实施其受理审查工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
以上四点就是关于本次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详细指导说明,如果企业还有资质这一块的问题的话,欢迎来找甘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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