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 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武汉考区)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82618011
举报邮箱:whsrsks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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