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告知承诺制审批事后核查意见的公示(2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委托审查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对核查意见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可在2021年12月29日前,将书面补充说明(合同、图纸等)和相关资料(附查询途径)报市城建局资质受理窗口。
三、申报企业在核查期间申请办理其他工程设计与勘察资质事项的,按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窗口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二楼D12窗口
联系电话:027-65770878,联系人:杜冰青 兰雅雯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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