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企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三)在文件规定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能查询证书信息。
注 意
1.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劳动者每一自然年度内在我省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
2.已通过高等级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证书享受过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职业低等级证书申领补贴。
3.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证书,补贴2000元。
三、申领渠道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手机支付宝“武汉人社”或微信“武汉社保”小程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线上申领:
线下申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申领前,请先在文件规定的网站查询证书信息,如查询不到证书信息,则不符合申领条件。
2、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在申请成功次月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预计在公示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3、为确保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正常使用,请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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