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2023年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3〕4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4号)文件精神和东湖高新区职称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且近一年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东湖高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海外高层次等外籍人员;
(三)在东湖高新区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新职改办〔2018〕5号)文件要求的工程系列高层次申报人员,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是否高层次人才认定”一栏选择“是”。
(五)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4.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执行近年来湖北省人社职改部门最新发布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见附件)。可自行查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栏目:(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
暂未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均以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
三、申报渠道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并逐级申报。(援藏、援疆、特设岗及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等人员除外)。
(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由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或区内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
(三)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中央在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的,应按照《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委托评审,其中申报高级职称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职改办审批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四、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含当年免试),2021年(上半年)的合格成绩本次评审有效(无须提供证书,系统上“是否有近三年的水测成绩”选“是”,选择对应年度,水测成绩填“合格”,高评办通过申报系统自动对比)。依据“属地管理”“单位推荐”原则,在东湖高新区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东湖高新区高评办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二)在武汉市外取得职称证书后调入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先进行外地调入认定方可在我区进行职称评审申报。
(三)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
(四)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应先申报平级转评(以考代评除外)。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时,原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与新岗位职业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转评晋升,同一年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五)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六)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1〕38号),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
(七)同一申报人连续两次职称申报须当间隔一年以上。2023年度申报过起点职务认定或在省内参评过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此次评审。
五、申报方式
2023年下半年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报个人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审核报送纸质材料。
(一)网上系统申报
1.申报个人所在单位提交“单位用户账号开设申请表”后(提交方式和内容详细附件),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已开通过省系统账号的单位无需申请。
2.职称申报个人通过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1)进行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数据(申报信息中“评委会名称”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推送至单位审核。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数据录入必须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准确。
3.推荐单位进入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59.175.218.201:8502),审核人应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线上审核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职称申报者所在单位是申报材料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是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高评办收到单位推送的材料后,在线进行复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三)报送纸质材料
经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中国光光谷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大厅。报送时现场须进行原件审核(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签字、盖章。
六、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需统一装订的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现任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5.近一年社保缴费明细(加盖公司公章)
6.《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原件
7.《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其他装袋)
8.2021、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若单位未开展年度考核,由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盖章,非公企业自愿提供)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方案(报告)、荣誉表彰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所完成的主要工程设计、工艺、施工、管理项目;科研课题;标准编写等竣工、验收或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需显示申报人员的项目角色、完成量、完成效果或行业地位)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无需统一装订的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见附件),A4双面打印,不得修改表格内容,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经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正反打印)一式5份,须经用人单位核实盖章并填写意见。
3.《东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推荐表》1份,须经推荐单位盖章(仅申报高层次人才提供)。
4.转评、破格(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审批表原件,须经推荐单位盖章(仅转评、破格人员需提供)。
5.报送单位从申报系统导出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盖章、签字(A4横向打印)。
(三)相关要求
1.装订材料双面打印,建议不超过200页。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破格、平级转评)。
2.参评审阅的业绩材料,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推荐单位要对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盖章、审核人签字。未经盖章、签字的材料高评办一律不予受理。
4.中级认定(起点职务认定)线下提交材料只需提供2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5份《中级起点职务认定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
七、报送材料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材料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审核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评委审阅的业绩材料,均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22日(仅工作日)。
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送审及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职称窗口(高新大道770号光谷人才大厦)。
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7-65523202
光谷人才集团:027-65523487
QQ群:205722716
八、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报送纸质版材料时相关费用一并交清(评审费由光谷人才集团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请各企业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九、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电子职称证书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查验”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模块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十一、纪律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并报送至用人单位。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并将推荐结果和推荐个人一览表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在审核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签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格倒查追责机制。2023年仍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区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情况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次职称评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不收取除报名费之外任何费用,请申请人注意甄别谨防上当,报送资料时建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附件:
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附件(4).zip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专业
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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