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22〕59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厅组织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事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地铁F出口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地铁F出口省住建厅还建楼六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498。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延期申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2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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