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汉建筑企业资质办理 > 好消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
07-21

好消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7月20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再次发文告知,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厅现已受理的上述有效期内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这个消息对于建筑行业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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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建办〔2020〕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有关企业: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要求,现将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我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厅现已受理的上述有效期内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厅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附件: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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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建二
甘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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